王熙 15011335607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06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从业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经验。王熙主任法律功底深厚、对多类型复杂案件有着深入研究。经过不懈努力收获众多经典判决,获得当事人赠予的锦旗、奖杯100多个,成功帮助了数千当事人解决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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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民间借贷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5)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6)最新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主体要件,借贷的主体不属于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法律分析: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应认定为民间借贷。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有什么法律风险,有哪些?

借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2)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

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拒不还款,那么出借人极有可能要遭受本息损失。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风险:一旦借款人的行为被定性为刑事犯罪后,出借人就往往难以再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回借款。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三)借款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

借款人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民间借贷,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涉嫌犯罪的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受欺诈、胁迫签订的民间借款合同可依法撤销。

民间借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1、有用,欠条或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但能否胜诉,还要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有用,欠条或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

2、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名就是有效的,不以按手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咨询

网友咨询: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到时法院会判要付利息的吗?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不得主张利息,起诉要求支付利息一般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到了后仍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若遭遇欠钱不还,您可以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举报。该号码是全国各地法院系统提供的司法信息公共服务热线。如果您遭受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选择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借贷双方未约定本息的情况下,归还顺序怎么处理?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韩志清律师解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属于不合法的债务。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因此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是不适用的。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的,或者其他类型的民间借贷适用。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利息总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即是有效的。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不能超过年利率24%,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民间借贷的利滚利是属于违法行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并且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对这一部分利息拒绝偿还。律师补充: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民间借贷如果存在利滚利情况的,贷款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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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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